央廣網成都9月28日消息(記者劉濤、廣元臺記者梅瑩、柯林)只要駕駛證被扣滿12分,駕駛人就面臨“回爐考”。28日,記者從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了解到,今年1至9月,廣元全市共有3434名交通違法駕駛人參加了滿分教育和考試,僅9月就有402名交通違法記滿分“回爐”考駕照。
據介紹,機動車駕駛人一個周期記滿12分的,按規(guī)定需重新參加恢復駕駛資格考試,通過后方可拿回駕照繼續(xù)駕車。被記滿12分的通常有以下三種類型:“一招斃命”型,即駕駛人一次違法就記滿12分的,多發(fā)生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以及嚴重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積重難返”型,駕駛人在多次違法后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比如有屢次發(fā)生超載超限、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禁令標志和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等違法行為的;“扼腕嘆息”型,駕駛人因未及時處理違法(包括繳納罰款)導致上一記分周期累積記分未清除,此時分數就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據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于違法記滿分駕駛人,除了參加規(guī)定教育考試,在其他方面也會有處罰措施。如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駕駛人需注銷駕駛資格,如果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有過被扣滿分的駕駛人在以后申請增駕時也會受到影響。
廣元交警部門提醒,無論是申領駕照考試還是計滿分后重新考試,科目一考試都算作“國家考試”,作弊者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有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同時,作弊者或替考者都將面臨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試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