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旅游局發(fā)布旅游旺季出行提示
2016-07-01 09:08: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重慶7月1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旅游局今天發(fā)布旅游旺季出行提示。
一、理性消費,避免低價陷阱。在選擇旅行社和產品線路時,應以服務標準的品質為優(yōu)先,切忌一味追求低價旅游。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謹防“免費旅游”、“旅游贈券”等消費陷阱,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二、合理選擇旅行社及旅游產品。參團應到旅行社或分社、服務網點經營場所(網店)報名,旅游社應當出示《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或旅行社分社、服務網店 《備案登記證明》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看清名稱、地址、業(yè)務范圍。不要輕信“旅游小廣告”,盡可能詳細了解旅游價格所包含的項目及其標準。 三、簽訂旅游合同,仔細審閱合同條款及內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旅游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查看合同中有關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的約定是否公平,對于一些容易引發(fā)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避免日后因約定不明確而產生糾紛。 四、網上報名需謹慎。首先確認該網站是否經工商、網監(jiān)部門登記備案且有備案登記號;其次看網站主頁顯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門頒發(fā)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信 息;再次看主頁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監(jiān)管部門的投訴電話;最后要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或網上合同,并索取正規(guī)發(fā)票和保留轉賬記錄。 五、文明旅游,理性維權。在假期出游時,請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講究禮儀,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做文明旅游的實踐者、示范者。若在旅 游途中若發(fā)生糾紛應當保持冷靜,堅持理性訴求,依法合理維權,及時撥打當地旅游投訴電話進行咨詢或投訴。如旅行歸來,消費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質監(jiān)部 門投訴。
編輯:王家樂
關鍵詞:重慶;旅游局;旅游旺季
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法院昨天對一起因在高速路違法載客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案件公開宣判,一審判處被告人黃某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重慶高速公路首例黑車超載入刑案宣判。
2016-06-30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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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2時許,重慶萬州區(qū)一駕校教練車行駛至103省道萬(州)云(陽)老路萬州區(qū)熊家鎮(zhèn)古城加油站附近時,突遇暴雨引發(fā)山體塌方,巨石砸中教練車致車上人員3死2傷。目前,受傷的學員屬于輕微傷,經醫(yī)院體驗已離開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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