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3日消息(記者劉飛)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昨天(2日)首次公布金融機構評級結果,約10%的銀行機構評級在8級以上,在金融政策支持、業(yè)務準入、再貸款授信等方面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約束措施。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國際社會普遍提出要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我國于2017年12月正式啟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工作,重點關注金融機構資本管理、資產質量、流動性、關聯(lián)性、跨境業(yè)務和穩(wěn)健性等宏觀審慎管理要求。
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金融穩(wěn)定局局長周學東介紹稱,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是宏觀審慎管理的重要抓手,評級結果運用于存保差別費率核準、MPA、貨幣政策工具、窗口指導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等方面,實現(xiàn)了對金融機構的“硬約束”。
周學東說:“央行的金融機構評級最早始于存款保險評級,存款保險制度推出之后我們就對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開展了存款保險的評級,F(xiàn)在結合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的建立,將其和宏觀審慎評估結合起來,使得宏觀審慎評估和存款保險評級整合,形成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的范圍主要是銀行業(yè),其次也擴展到其他和銀行業(yè)相關的一些機構!
2018年第一季度,央行完成了對4327家金融機構的首次央行金融機構評級。11月2日,央行發(fā)布的《中國金融穩(wěn)定報告(2018)》首次公布了金融機構評級結果。
評級結果分為1級至10級,級別越高表示機構的風險越大。評級結果顯示,3969家銀行機構中,評級結果為1級至2級的76家,占比1.91%;3級至7級的3473家,占比87.5%;8級至10級的420家,占比10.58%,其中235家為農村信用社、109家為村鎮(zhèn)銀行、67家為農村商業(yè)銀行。
央行方面表示,評級結果較差的機構應適用較高費率,并可對其采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桿率等早期糾正措施。對于評級結果為8級(含)以上的金融機構,在金融政策支持、業(yè)務準入、再貸款授信等方面采取更為嚴格的約束措施。